试论理性在气功修炼中的认识作用李景毅

发布时间:2016-11-21 10:20:42   点击数:

气功修炼强调悟性。这不仅已成为气功界的共识,而且一直把悟性视为练功成效的决定性因素。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理性与气功无缘?如果从气功修炼的实际出发,不容否认的事实表明,“理性”和“悟性”有所不同,但前者,对长功开慧来说,同样发挥着不可低估的认识功能。

气功修炼的根本目的,在于开发元神的功能。当今初涉气功的广大修炼者所期望的祛病健身,延年益寿,井非气功修炼的根本目的,而只是元神初示于肉体生命所显示的一种功能效应,充其量只能算作是他们的一种实际需求。

元神相对与识神,二者都属于心理活动。元神为深层心理活动,属于潜意识范畴,对它进行开发的唯一方法就是“内求法”。实言其通过超五官体验,在觉知道四维和四维以上“其大无外,其小无内”属于“天地之母”和“万物之源”的那个“真”的基础上,才能对它有所见识。识神则与之不同,对祂进行开发的方法则是“外求法”。祂主要是靠五官感知,通过各种具体实验和社会实践,在认识三维时空可见事物的基础上对祂加以开发利用,从而形成理性。尽管两者的开发方法相反,层次不同,但为利用而在认识上不断进取则是共同的特征。因其都离不开人的大脑,都靠理性思维启动,那么,理性认识不仅是识神得以展现的先决条件,而且是元神得以展现的根本基础。

然而,认识不能凭空产生。它首先是主观意识对客观事物的反映,而且认识的发展与提高,也都离不开相应的实践活动。如果说,开发识神的实践活动是社会劳动,那么,开发元神的实践活动则是个人练功。所谓“身心并练”,“性命双修”,正是气功先辈们对认识基于实践且以“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而表现为两者相互依存、相得益彰,互相制约,同步发展这一认识规律最概括、最简明、最本质的表述。

气功开发元神是科学开发识神的继续。就认识的角度而言,前者无疑是后者的进一步深入。由于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具有连续性和承袭性的特点,那么,作为虽属于识神范畴却又表现为高级思维活动形式的理性认识,对旨在开发元神的气功修炼来说,则不可能无所作用。

不可否认,气功修炼是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通常它有坐、卧、站、行多种方式,且必须松静自然、心平气和、面对宇宙、独自体悟、苦思冥想、神思恍惚的严格练功要求。所有这些也都一刻离不开意念活动。意念是意识的浓缩,是特殊而高级的思维活动。可见,练功实为练心,且要求摆脱常规思维,也就是说,要使“元神显现”,“识神退位”。其具体的实施则往往表现为“以识神诱发元神”。而意欲“诱发”则必须要有可供使用的工具,那就是体现理性认识成果的语言文字。事实上,对每一个练功者来说,其具体实践无一不是借助于这一思想工具或师承或自修而得以进行。

然而,语言文字毕竟是识神的成果,其功能作用也必然局限在识神所及的范围之内。对于尚待开发又不曾相识的元神来说,它实在显得苍白无力,很难说明问题。显然,它在这里的作用,充其量也只是以比喻借喻来开启人们练功悟道的思路。语言文字与气功修炼之间的这一矛盾,也许正是气功大师们在传功度人时每每强调悟性的一个根本原因。但是,在人类的进化还未普遍达到“他心通”的今天,语言文字仍然是气功修炼得以实现的基础,也是推广普及的必要手段与途径。尽管悟性对练功来说至关重要,但却取代不了理性认识的作用。

理性认识是感性认识的升华或飞跃,它是凭借抽象思维把握事物本质内在联系的一种认识形式。它以抽象性、间接性、普遍性为其特征,以事物的本质与其规律为内容。其过程自有一定的步骤。其程序可分为三:第一,概念。它是确定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方式,是认识体系核心的逻辑要素,是主观对客观最直接最简明的反映。第二,判断。它是反映事物关系的思维方式。它在逻辑上表现为概念之间的联系与关系。判断的方式则是由一般到特殊,由特殊到一般,以不断反复,而更加深入全面地反映现实。第三,推理。它是用已知推知未知的一种思维方式,已知事物及其规律是它得以进行的基础,通过分析综合推知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及其发展趋势。

那么,理性认识对旨在开发元神这一特异思维及其功能的气功修炼来说,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呢?

首先,练功实践不仅需要气功学中特有概念及其术语予以开启引发,而且在练功实践中所体察到的各种新奇事物,除了与已知概念对号并加深理解之外,还需对无号可对的新奇事物以创造相应的新概念予以肯定。例如,假若不知道“打坐”、“站桩”、“调身”、“调息”、“调心”等有关概念就无法实施练功,如果不知道“任脉”、“督脉”与深居其间的各个穴位的名称,则无法修炼“小周天”的运行,如此等等。至于“炁”与“炁感”以及“内视反观”、“灵魂出壳”此类概念,如不通过练功体验,则根本无法认识。

其次,练功实践中的判断,不仅是基于概念认识思维惯性的必然,而且也是加深原有认识的重要步骤。一般说来,一旦概念把主观与客观沟通,人则会本能地根据它所反映的事物属性将其分门别类,进而判断相关事物之间的联系与关系,并通过对比思考把握其本质。例如,“走火入魔”属于练功不当所致,练功治病病越“重”的各种疼痛与不适,均系“气冲病灶”的反应,“灵魂出壳”则是生命中另一个“我”的外出活动。如此等等,无一不是对气功态中的各种现象以逻辑所进行的判定。当然,对“何以出现这些特异现象”以及“它们意味着什么”的诸类问题,则更是非判断莫知。

最后,作为由已知推知未知的推理,在练功实践中则是更为普遍地加以使用。它是对判断所涉及的事物之间的“关系链”在认识深度和广度上的进一步扩展。因其少不了分析综合思维过程的伴随,所以才能认识到事物的内在联系与关系。正因为如此,气功才揭示了人体生命结构中迄今未知的部分及其特异功能的奥秘,同时推知了宇宙间很多不明事物的存在条件及其方式,进而发现了人与宇宙呈现“天人合一”的根本规律。如果说,“生命全息”、“灵肉同构”、“灵魂密码”、“病自心生”,以及“影子世界”、“宇宙生灵”等等都是基于功态体验而对人体生命和冥冥宇宙中一些未知事物的新发现,那么“法无定法,万法归宗”、“德高功高、以德为体”、“无中生有”、“阴阳互根”如此等等的大“道”之理,则是对“天人合一”本质内容的总结性认识。

理性在气功修炼中认识作用的上述具体表现,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就旨在教化人类的佛教倡导的必须脱离烦恼、所知二障以求对事物真相认识的“内明”之说而言,这一指导信徒修持的理论,走的也是“内求法”的路子。相对于气功理论,不同之处仅只是表达方式:佛教使用的概念是“宗”、“因”、“喻”和一次构建的因明学三支式的思维程序,其理路无疑高深,但同样属于理性认识的范畴,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可见,属于识神范畴的理性认识,不仅只是用于指导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而且旨在开发人体自身潜能的任何修持与练功也绝不可能对它弃之不用。因此之故,气功修炼必然是基于理性认识而展开,它不仅是诱发元神潜能的重要手段,而且与练功活动相伴相随。其目的则是:力使“元神显现,识神退位”,从而进入一个更高一级的认识层次。所谓“元神显现,识神退位”绝不意味着识神的泯灭,只是让位于元神,服从于元神,且作为一种特殊的认识工具而使识神与元神沟通,使理法彼此相容。凡著名的气功大师,几乎都无一例外地昌言“理通法自通”,难道不正是点明了理性认识对长功开慧的重要作用!

(原载于《中国气功》年第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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